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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知识产权律师为您讲述知识产权的分类

2021-03-08 11:16:30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就其知识创造或创新活动产生的知识产权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它也被称为“知识产权”和“无形财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的工业产权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组成。


知识产权的类型分为广义和狭义定义。国 际法和国内法是划分的基础。


石家庄知识产权律师表明,广义上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人类智慧的所有成就,即WIPO规定的范围,但是保护的内容是由国内法确定的。例如:“发现权”。对于广义知识产权的分类,根据1992年东京工业产权国 际保护大会的标准,知识产权分为两类:“创造成就权”和“商标识别权”。石家庄知识产权律师认为前者包括发明专利权,集成电路权,新植物品种权,专有技术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版权,软件权等。后者包括商标权,商品名称权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识别商标权。防止不正当竞争。当然,识别标记也渗透到知识创造中,但是对功能和表现形式的重视程度不同。狭义的知识产权是指工业产权和版权。以产生权利的法律依据为划分标准。

石家庄知识产权律师


1.根据国内法的分类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3节第5章第94至97条规定的。知识产权包括:版权(或版权)(第94条),专利权(第95条),商标专有权(第96条),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第97条)。由于发现本身不能直接用于工农业生产,也就是说,它没有财产性质,因此许多国家不将其视为版权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2.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类型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分为工业产权和版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专有权和禁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工业产权作为一种动产,具有企业形式的产权含义。但这也是一种知识产权,具有知识形式的含义。应该从广义上理解行业。它本身包括所有工业部门,例如农业,工业,采掘业和商业。版权,专利权和商标专有权是知识产权的三大支柱。地理标志,传统知识,生物多样性和其他相关知识产权需要得到国内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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